2)第九十三章 酒和琴_娇妻良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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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突然就觉得,自己有些浑身不自在了起来。

  “她跟我比拼琴艺。”

  “却有始无终。”

  “这,不对。”

  万敬初已在燕京生活了两年。

  但对痴迷琴艺的他而言,这里,与他之前生活的山间草棚,并没有太大不同。

  他依旧每日早起,读书,练剑,弹琴,吃落雪送至案边的三餐,穿惊云给他准备的衣衫鞋袜,给母亲的遗像上香,然后,沐浴,入眠。

  虽然,常有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,跑来与他探讨琴艺,但对她们那只堪用拙劣形容的技艺,他丝毫提不起兴致。

  起初,还勉强与她们应对几句,到了后来,便干脆的告诉她们,我弹,你听。

  直到,与朱尧媛相遇。

  她就像一只蜻蜓,总能于“无意”间,点破他这池死水,让他窥见琴艺一途的崭新可能。

  在今日之前,他一直觉得,她是不及他的。

  言辞中的精妙之处,悉因巧合,甚至,连与他赌琴,赢走了他的“听弦”这事儿,都是运气使然。

  但今天,在听她弹了那半曲《凤求凰》之后,他的想法,彻底改变了。

  她在藏巧。

  她根本不是,弹不了后半曲《凤求凰》,她只是,只是想找个理由,把琴输给他,不夺他所好!

  “媛儿的琴,是跟我母妃学的。”

  “她弹得很好。”

  “但……我已很久,都未听她弹过了……”

  听万敬初说,朱尧媛与他斗琴,翎钧偏偏滞愣了一下。

  所谓斗琴,总得是技艺相当的人,才可进行。

  而他似是记得,三年前,朱尧媛还是个五岁孩子的孩子时,他母妃便感叹,怕是等她再长几岁,或遇些挫折,悟些感慨,自己也恐无能与之相斗了。

  即便,这三年来,朱尧媛的感悟不曾精进,未超过他们的母妃李氏,这万敬初,一介平民,不,应该说,是噬杀狂徒的儿子,纵是年幼时,长于深山,潜心练琴也……

  难道,他们斗的是《十面埋伏》?

  若论以杀气入曲,断念楼的气势,的确无人堪比,朱尧媛纵是输了,也不值得奇怪。

  “你们,所斗何曲?”

  凡事,都有个先入为主。

  翎钧嘴上问着,心里,却是已经认定,朱尧媛中途认输,是因为选差了琴曲。

  “《凤求凰》。”

  “我弹得不及她好,但,她只弹了一半,就不肯再弹了。”

  万敬初是个后知后觉的人。

  在他的概念里,琴曲,就是琴曲,再无其他意义。

  “我母妃说,《凤求凰》这曲子,一辈子,只能弹给一个人听。”

  听万敬初说,朱尧媛与他斗的曲子,是《凤求凰》,翎钧拎着酒坛的手,稍稍顿了一下。

  散发着桂花香气的酒,亦因此,而洒出了几滴。

  看来,他需要找个时间,跟朱尧媛谈谈了。

  若她当真心悦这万敬初,他,便需早做打算,竭力给她成全。

  若……她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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