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3章 三贱客乐队_我有分身在修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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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尼玛,我们乐队什么时候有名字了,还是他丫的三贱客乐队。不过,圣爷我喜欢。艾玛,抑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,走走走,玩音乐去。”作为打鼓狂魔,一但楚圣扭动起来,那些见过他们表演的妹纸们都会尖叫到‘高’潮。

  “你们还有乐队?”苏若更加诧异了,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孟超,也不了解他曾经的生活。

  “必须要有啊,而且我们还有一群小学生的粉丝呢,哈哈!走走走,在这喝酒没劲。”楚圣是那种说风就下雨的性格,特别在音乐方面。

  他最大的梦想不是做妇科圣手,更加不是什么兵王,而是乐坛妇女之友。可惜,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,镇的楚圣如同五指山下的猴子一般老实。

  “走吧,我也想看看你们是怎么玩音乐的。”苏若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,因为她本身在暹罗国就是一位小有名气的音乐主播,只是她妈妈不喜欢她进入娱乐圈。因为她爸的小三,就是那个圈子的人,才会导致家庭破裂。

  在一个郊外偏僻的破旧厂房里,三台小电驴的灯光聚集在三个原本用来卷电缆的大型木制电缆盘上。

  孟超站在中间的位置,拿起了放在上面的吉他。

  楚圣站的木盘上放着架子鼓,徐诺站的木盘上放着电子琴。

  孟超扫了一下弦,三个人同时转过身去,背对着苏若,后脑勺上都架着墨镜。

  音乐紧接着奏起,孟超用低沉的声音开了嗓。

 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。

  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独和叹息

 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记起

  曾与我同行消失在风里的身影

 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

  和会流泪的眼睛

 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

  oh越过谎言去拥抱你

  一首《夜空中的最亮的星》,一下子唱进了苏若的心里。

  此时此刻,孟超在苏若眼中,就如同一颗最亮的星。

  虽然,他们唱的没有原唱那么好听,少了一份撕裂感,但是却是他们向这个世界发出了自己的声音。

  青春,就应该有所冲动。

  所以,苏若冲动了。

  “孟超!我喜欢你!”

  “从你把我护在身后的那一刻起!”

  “但,我只是喜欢此时此刻的你,单纯,很单纯的喜欢现在的你。”

  “完了,完了,放着两个帅哥不喜欢,竟然喜欢颜值最低的贞操,宝宝表示不服。啊啊啊,我的破鼓啊,我要敲烂你!”

  三个男生好像疯了一样,一首结束,疯狂的发泄着身体里的荷尔蒙跟肾上素。

  砸,狠狠的砸着手中的乐器,如同疯了一般。

  苏若或许不能理解他们的举动,但是却能感受到他们内心的那种力量,那种疯狂。

  这,就是青春的滋味,他们青春的滋味。

  或许,这是他们的一场告别演出,一个刚刚拥有了名字的乐队,给台下唯一的一个观众做的最后一次演出。

  他们,明天开始,就要为高考而奋斗了,朝着人生的另一个方向发起冲刺,拼尽自己的全力。

  苏若觉得自己很幸运,看到了三个男生的成长,向着成熟迈出了这么一大步。

  特别是孟超,看起来是那么帅气,迷人。

  “爽不爽?”孟超怒吼一声,跳下了木盘,大声的吼一声。

  “爽炸了,哈哈,没想到守财如命的小三竟然有这么败家的一天,太爽了!”楚圣一脚踢翻了架子鼓,跳到了孟超的面前。

  “比撸管还爽,有木有,哈哈!”徐诺把砸断的电子琴一扔,跳到了自己的兄弟面前。

  “从明天开始,努力!”

  苏若加入了其中,伸出了自己白净的手,紧接着是孟超的手盖在她的手上,然后是楚易,徐诺。

  四个人对视一眼,然后大吼了一声:“努力!”

  (各位书迷们,你们曾经努力过么,小超努力过,那种感觉回味起来,五味杂陈。来吧,兄弟们,在这本书里,我们可以一起努力,创造辉煌!伸出你们的援手,让这本小说成长起来!哪怕最终我们失败了,但还是可以自豪的说:我们努力过!)——2016年8月17日,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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