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,门外走进了一个棕发棕眸的年轻人,他笑容温和,旁边还跟着一头幼犬伯恩山。
是安略斯。
他只见过安略斯一两次,但在莳晏口中听过这个名字不止一次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江浔察颜观色本领极强,从那短短的一两次见面中,他一下子就感受到这个人是发自内心的善良和温柔,而不像当初的凯尔斯。
安略斯很温柔,就像四月轻暖的阳光一样,温暖却不过于炫目。他的温柔中带着一种距离,这距离也不会让人不舒服。
“安略斯学长,要来点什么吗?”江浔微笑着问道。
一种细微的、轻微的抽痛从他的心间弥漫开。
面对眼前举止得当、亲和温柔的贵族出身的年轻人,熟悉的自惭形秽纠缠而来。
轻微的嫉妒和自卑像投入水中的一块石头。
响声只有自己能听见。
江浔看过校园热帖。
莳晏和安略斯家是世家,他们……从小就一起长大。
与对莳晏的褒贬不一不一样的是,校园舆论对安略斯非常褒扬和赞许。
他出身于联邦备受推崇的医生世家,性格温柔、模样好、还曾经被评为十大学院人气风云人物……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不过这些都不是江浔在意安略斯的理由。
他是因为莳晏。
江浔敏感地察觉到,莳晏对安略斯不一样。如果说莳晏把德恩和凯尔斯当跟班,和一些富家子弟是玩友,但是对于安略斯,莳晏是把他当做极为重要的朋友。
“一杯拿铁,谢谢。”安略斯说,“不过我不是来喝咖啡的,我是想看看那只猫。”
安略斯其实是来吃瓜的。
要是莳晏知道江浔和另外一只猫亲昵作态上了热搜,他不得发疯啊!此等热闹,他岂可不凑?
江浔笑了笑说:“在柜台底下呢。”说罢,他抱出那自顾自摇着尾巴的醋醋,给安略斯看。
一秒,两秒,三秒。
一向处变不惊万事不入心的安略斯毫无形象地张大嘴巴,目瞪口呆结结巴巴手抖得像帕金森:“不是……你?我?他?卡特你回来了??”
江浔:“?”
醋醋歪着头看了眼安略斯,奶声奶气地喵了一声,它认识安略斯,因此亲昵地碰了碰安略斯的手指,安略斯麻木地摸了摸这位祖宗的脑袋,看着莳晏的精神体走向自己的精神体小伯,和小伯击了个掌,他僵硬地转头看向江浔:“江浔,这个猫你……”然后他一看一怔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江浔的眼睛看着他,带着冷意和敌意。
“江浔?”
安略斯不确定地喊了一声。
江浔愣了愣,重新整理表情笑起来:“什么?”
“呃……你这只猫是从哪里来的?”不要告诉我是莳晏给的,我会宰了你们这对秀恩爱的狗男男。
“唔……路上捡的。”
江浔回答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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