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)【0738 十万两黄金和终生为奴】_明鹿鼎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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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里。

  为何清军把武器藏在仓库里,却不发给部队用?

  20年前,曾国藩和李鸿章刚打完太平天国和捻军,二十年的内乱终于结束了,曾国藩和李鸿章在烦恼一件事,这事甚至比打仗还头疼。

  这问题是军费的报销问题。

  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合计约3000万两银子,因为湘军淮军工资很高,士兵是为了钱在打仗,曾国藩和李鸿章其实就是个总包工头,带着乡亲们出来打仗,常年在外不回家,士兵工资很大部分基本是拖欠着。

  只有最后工程做完了,皇帝满意了验收给钱,然后士兵们才能拿到全部工资。

  太平天国,捻军都打完了,皇帝对工程质量也表示满意,也愿意给钱,但按照当时的财务程序,需要户部来审计,审计合格后皇帝盖印。

  难题来了,户部的工作人员,书吏们提出按规矩,曾国藩和李鸿章必须出一笔钱贿赂他们,才通过审计。当然这笔钱当时不叫贿赂,而有个名字叫“部费”。

  他们要的有多少呢?全部报销费用的%。

  等于说3000万两银子,要出40万两贿赂。

  按晚清时代的白银的购买力,这钱相当于现在的8000万人民币!

  曾国藩和李鸿章拿不出来,也不愿意拿出来。

  当时就算打点一名军机大臣,给1万两也很够意思了。

  而且这40万两还不是分给户部的堂官的,而是分给户部的一般工作人员-----书吏们的。

  从身份上来说,他们的地位和曾国藩天差地别,但他们形成的团体,却可以真做到一手遮天,哪怕是户部尚书,敢破坏他们的既得利益,都有可能被他们赶走。

  原因很简单,这种部费虽然实际是敲诈,但却是全天下的书吏们的几百年来的正常收入一部分,而书吏们其实承担了政府运营的实际工作,当官反倒是不做事光拿钱的,不按规矩来的结果是得罪全朝廷的书吏,最后结果是无论办什么事以后都会遇到麻烦。

  所以曾和李还真不敢不给这钱。

  最后讨价还价,把40万两还价成8万两。

  但曾国藩还是不满意,于是写了一篇报告给皇帝,讲了自己的难处,请求这笔军费不给户部审计直接报销。

  而皇帝同意了,曾国藩感激涕零,觉得这比让他升官还高兴。

  但最后曾国藩还是按先谈的这8万两价格,把钱给了户部官吏。

  跟皇帝打招呼只是个保险,以免户部书吏们涨价。

  但给钱的规矩是不能破的。

  腐败已经深入社会各层次了,在晚清,不仅仅是在户部领银子,在兵部领武器,去仓库领养马的粮草,都一样得给负责人贿赂,哪怕得到领导批准,你也得给一笔钱给实际办事人,不然别想领到武器。

  这时候,如果带兵的军官也没那么无私,不愿意掏腰包,那手下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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