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【0984 太监】_明鹿鼎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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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国演义》有个故事。夏侯惇在一次战斗中被箭射中了眼睛,急忙拔箭,不想却把眼珠带出。

  随后,夏侯惇做了一个现在看来怪异但又悲壮的举动,一把抓住眼珠,吞吃了。

  吃前,他还说了一句话,算是对自己行为的解释。他说:“父精母血,不可弃也”。

  夏侯惇的话也是有所本的。《孝经·开宗明义》说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”同是在《三国演义》,曹操一次下令说,破坏农民庄稼者斩。

  不料,话音未落,曹操的马不知何故惊了,跑到农田把禾苗踏坏了一大片。

  曹操接下来的反应被称为奸雄表现的经典案例。曹操说,军令如山,我违规了,也必须斩首,但是,我要“割发代首”。

  现在人们一般把这理解为曹操耍滑头,但是问题的关键是,为何“割发代首”在当时能被他的军队如此信服?现在哪个国家领导犯了事,他说要“割发代首”,这有丝毫的可行性、可信性吗?

  “割发代首”透露更多信息不是曹操有多么奸猾,而是三国时代的人们,至少是中原一代的人们,普遍对头发有多么重视,重视地把头发看得和生命一样重要。

  夏侯渊的生吞眼珠,曹操的割发代首,以及《孝经》要爱惜身体发肤的谆谆教导,共同指向一个被后人早已遗忘的事实:在早期的中国,存在一种高度重视和爱惜自己身体的人生理念,这种理念甚至说是一种宗教性的崇拜。

  身体是受之父母的,来自父母的就是一种天生就有的状态,天然、自然的状态。

  早期中国这种对身体的崇拜情节,根源于对“自然”的重视和崇拜。

 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“自然”,和现代意义上“自然”有本质不同。中国传统意义上“自然”是自然而然的意思,它对立面是“人为”、“干预”。

  所以自然也可以解释成非人为,不干预,就是“无为”,“自然”和“无为”是一体两面。

  而现代意义上的“自然”,指的是人之外的物理世界,其特质是物质的、机械的,它的对立面是人。

  人对自然的态度不是崇拜,而是利用和歧视,这需要积极地干预,不是无为,而是有为。

  这种理念的文献起源是犹太教、基督教《圣经》,但真实起源更古老,来自古西亚文明。

  在反对佛教时期,韩愈提出了一个概念,叫“入主出奴”,宋儒也经常讲。

  “自然”一词含义的今古变迁,就是一种典型的、新一代的入主出奴。一种外来的意义进入了,成了主人,而原来的意义却被驱赶走了,成了仆人。

  对中国自然崇拜的最好总结和体现来自老子的《道德经》,《道德经》甚至也可叫“自然学”、“无为学”。

  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;“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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