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34、第三十四章_窃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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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元簪笔身边久了,行事颇有几分他家大人的风采,“喝了睡觉还是被我打晕,你选一个吧。”

  李辑硬着头皮道:“有本事你就打。”

  小雪刚抬手,李辑就端起药碗,一口喝干了。

  他表情如同服毒自尽。

  小雪拍了拍李辑的肩膀,道:“别忘了把碗刷了。”

  他料理完了诸多事务,抻着懒腰回营帐了。

  李辑喝完之后只觉得嘴里发苦,要了人命的滋味不住地向上翻涌,压制了半天又觉得头晕脑胀,躺在床上不多时就睡过去了。

  周边这几日平静不少,驿站已通了。

  小雪坐在刚花重金买了的那笼麻雀面前,对李辑道:“你说,这玩意能送信吗?”

  桃奚刚刚经历了□□,所有吃的一律飞涨,有官府放粮,粮价迅速降低,只比平时高一点,但是肉之类的东西都快比上黄金了,所以这笼鸟花了小雪两个月俸禄还要多。

  李辑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他,“你要给元大人写信?”

  小雪抖了抖手里的纸,“写好了。”

  “送不了,你把他们放出去钱就白花了。”李辑道。

  小雪想了想,深以为然,官驿虽慢,但是送信的人总不会被人打下来吃了。

  于是他将信送到官驿。

  晚上他们加了一道肉菜——油炸麻雀。

  小雪筷子夹起一只麻雀,感叹道:“这就是为官的奢靡之处啊。”说着一口要掉了麻雀脑袋。

  ……

  小雪的信件在颠簸了五日之后终于送到了元簪笔手中。

  元簪笔这几日忙着整肃军中,还要清剿外面想要浑水摸鱼的匪徒,因而极少白天出现在刺史府。

  但小雪的信件毕竟性质特殊,来人不敢怠慢,连转交乔郁都不信任。

  或者说,正是不信任乔郁。

  月上半空时,元簪笔终于回来了。

  信使见到元簪笔如同见到救命恩人,忙不迭交给身上盔甲还冒着血腥气的元簪笔。

  他大概是怕这身吓到人,因而进城之前全员都拿河水冲了甲胄缝隙里

  的血。

  元簪笔颔首,面甲下神色不可知。

  信使累了几天,被人带过去歇着了。

  乔郁漫不经心道:“抓到了几个暗哨,眼下粮价太高,留着无用,我命人杀了。尸体扔到了乱葬岗,脑袋用石灰和冰保存起来了。”

  要是梅应琴在这恐怕又得腹诽他杀人如麻丧心病狂,杀了人还不算,还得留下人头。

  元簪笔道:“乔相是觉得……”

  “我没觉得,”乔郁一笑,“能与世家永以为好乃是天大幸事。”

  他的否认和承认差不多。

  乔郁这么做是觉得他们与世家的事情还不算完,日后这些人头都是极好的要挟之物。

  活人和死人用处差不多,但如乔郁所说,粮价太贵,养着无用。

  元簪笔摘下面甲,撕开信封。

  小雪洋洋散散写了三四页,前一页大概就是和元簪笔寒暄的废话,“小雪问你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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